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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 黃雅貴 - 最新消息 | 2016-01-15 | 點閱數: 367

說明:

一、研習目的:本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,針對數學學習準備 不足之學生,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,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 備經驗,提高學習意願。
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。

三、承辦單位:本校數學系數學教育中心。

四、研習單位:領有教師證的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的 國中教師。

五、名額:台北、高雄場各組(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 )各開一班,每班以 40 名為原則。

六、研習時間及地點:台北場:研習時間:國小中年級組 105 年 01 月 25 日;國小高年級組 105 年 01 月 25 日~105 年 01 月 26 日 。研習地點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(台北市汀州路 四段 88 號)。高雄場:研習時間:國小中年級組 105 年 0 1 月 28 日;國小高年級組 105 年 01 月 28 日~105 年 01 月 29 日。 研習地點:國立中山大學(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 70 號)。

七、報名方式:請於 105 年 01 月 20 日前至 http://goo.gl/forms /YIWIpGI63Z 或至師大數學教育中心網站填寫培訓研習營 報名表單,逾期不受理。

八、費用:本次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,並含餐費,其他保險費 、住宿及交通費請自理。

九、「數學活動師」證書 (一)符合上述資格的數學教師,參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 學教育中心舉行的「數學活動師培訓營」完成並認證 合格者,頒發「數學活動師」證書。 (二)「數學活動師」分成九級,每三級為一個階段。每一 階段三級的證書期限各為三年,期滿須重新參加研習 進階認證。 1.一至三級為第一階,一級為參加活動師 培訓營結業之教師,二級為已辦理過好好玩數學營之 教師,三級為協助別校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。 2. 四至六級為第二階,四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之 教師,五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再度辦理好好玩 數學營之教師,六級為研習第二次不同內容後跨縣市 協助別校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。 3.七至九級為第 三階,七級為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之教師,八級為 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再度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 ,九級為研習第三次不同內容後跨縣市協助別校辦理 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師。 

十、取得「數學活動師」資格者,方可申請辦理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的「好好玩數學研習營」暑假班及週末 班。

十一、課表、其他相關資訊及動態可至本校數學教育中心網站 http://mec.math.ntnu.edu.tw/上查詢。

十二、檢附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公告、說明及課程乙份(如 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