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旨揭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旨揭比賽舉行期間適逢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辦理學術活動期間,為確保校園安全,今年接送參賽選手之小客車不開放停進校園,另開放第三校門進入的停車場供使用(如附件),請參賽學校轉知學生家長。
三、惟考量部分項目人數眾多及樂器攜帶便利性,如屬大型遊覽車部分,參賽學校必須於該場次比賽 7天前,提供當日遊覽車車輛之公司或車號予該場次承辦學校(新興國中或省躬國小)登記,始得進入校園,並請配合場地規定辦理,細節請聯繫承辦學校。
四、本案聯絡人:教育局社教科李曉翠老師(郵件 trasy@tn.edu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