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1 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 1071234296 號
一、依據市府衛生局 107 年 10 月 30 日南市衛疾字第 1070188239 號函辦理。
二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以下簡稱該署)於今( 107 )年 10 月 28 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報該市某診所 10 月 27 日發現 1 劑國光生產之批號「FKAE1802」的 0.25ml 劑型流感疫苗外觀出現白色懸浮物。經該署派員檢視倉儲內未配送之同批疫苗,雖未發現其他疫苗有類似情形,為確保民眾接種安全,通知獲配該批號疫苗之地方政府衛生局暫停撥用該批號疫苗,市府衛生局於第一時間配合該署作業停撥停用該批號疫苗,並轉知轄區獲配該批號疫苗之合約醫療院所配合暫時停用。目前該批號未使用之疫苗全數收回至該局(所)集中保管,待該署檢視及釐清原因後再配合後續作業,本市截至目前為止並未接獲上述該批號疫苗不良反應案件通報。
三、另該署 107 年 10 月 25 日發布新聞稿發現塞諾菲生產之批號「R3J803V」,本市並無獲配該批號疫苗。
四、關於本市校園流感疫苗接種作業使用疫苗為 0.5ML 劑型,並無上述批號之疫苗,該局亦持續加強監控本市使用疫苗品質,並請協助接種單位加強疫苗接種三讀五對檢核程序,以維護疫苗施打安全。
五、流感病毒對於兒童及青少年的侵襲性很高,校園常形成流感傳染源,且學生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的高風險族群。請協助轉知學校師長及家長,鼓勵學生於校園集中接種,俾利降低社區整體流感死亡率與家中孩童的流感嚴重度,進而間接保護其他高風險族群。避免流感流行期,學生因病缺勤或停課的情況,維持校園運作。
六、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 或該局防疫專線 06-3366366 洽詢。